1、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)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3、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母公司盖章)。
4、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1、《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母公司公章)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3、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母公司盖章)。
4、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Copyright © 2012-2014 南京美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. 保留所有权利。 Powered by 南京公司注册
页面耗时0.0420秒, 内存占用1.34 MB, 访问数据库13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