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②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③全体股东(发起人)签署的章程(原件1份);
④股东(发起人)的主体资格证明(复印件1份,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,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。);
⑤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/董事长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任职文件(原件1份)及其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)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;执行董事/董事长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);
⑥签约好的住所证明1份。
⑦授权委托书1份。
⑧股东会决议1份。